民法第56條之規定。
第56條
總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社員得於決議後三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但出席社員,對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未當場表 示異議者,不在此限。 總會決議之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者,無效。
因撤銷為形成權應提起形成之訴,故本題正解D
法人總會的召集程序違反法令或章程時,下列關於其出席社員尋求救濟的敘述,何者正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