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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法律規定「菸品所含尼古丁及焦油含量,應以中文標示於菸品容器上」,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該項標示已逾越菸品財產權所具有之社會義務
(B)此係對人民就特定商品資訊不表述自由的限制
(C)該項標示對菸品財產權之限制尚屬輕微
(D)該規定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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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邱紹銓 大二上 (2017/02/17)

大法官解釋第577號

2F
oukumo199375 高二下 (2018/03/23)
憲法第十一條保障人民有積極表意之自由,及消極不表意之自由,其保障之內容包括主觀意見之表達及客觀事實之陳述。商品標示為提供商品客觀資訊之方式,應受言論自由之保障,惟為重大公益目的所必要,仍得立法採取合理而適當之限制。
        國家為增進國民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重視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菸害防制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菸品所含之尼古丁及焦油含量,應以中文標示於菸品容器上。」另同法第二十一條對違反者處以罰鍰,對菸品業者就特定商品資訊不為表述之自由有所限制,係為提供消費者必要商品資訊與維護國民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並未逾越必要之程度,與憲法第十一條保障人民言論自由及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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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jt620186 大三上 (2020/04/15)

大法官解釋第57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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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菸品所含尼古丁及焦油含量,應以中文標示於菸品容器上」,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