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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法院得依法裁定管收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義務人,管收是對人民那一項基本權利所為之限制?
(A)人身自由
(B)居住自由
(C)遷徙自由
(D)隱私權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1F
kerker 高二下 (2017/10/23)

所謂管收係指拘束債務人或有為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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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Longer 國一下 (2021/09/21)

行政執行法上的「管收」,係指人民負有公法上給付義務(例如欠繳罰鍰、欠稅),明顯有繳納的能力(過著奢華的生活),卻故意隱匿資產、拒絕履行(就是所謂的脫產),經行政執行機關追繳無效時,得向法院聲請裁定管收,法院若裁定准許,則將義務人送交管所拘留,性質類似監禁於看守所,管收最長可達三個月。

https://www.lawyerli.tw/l/什麼是管收?為何政府不多利用管收追稅?/



3F
m9240213 小二下 (2021/11/22)

釋字第 588 號   管收=限制人身自由


行政執行法關於「管收」處分之規定,係在貫徹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於法定義務人確有履行之能力而不履行時,拘束其身體所為間接強制其履行之措,尚非憲法所不許。

法院得依法裁定管收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義務人,管收是對人民那一項基本權利所為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