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隸屬關係之機關辦理受託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  
(A)向受託機關提起  
(B)向受託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提起  
(C)向委託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  
(D)向行政法院提起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07), B(197), C(1543), D(6), E(0) #246485

詳解 (共 3 筆)

#243361
訴願法

第 7 條
無隸屬關係之機關辦理受託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視為委託機關之行政處 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原委託機關其直接上級機關 提起訴願。
第 8 條
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依法辦理上級機關委任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受 委任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受委任機關 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第 9 條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或其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依法辦理上 級政府或其所屬機關委辦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受委辦機關之行政處分 ,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受委辦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提起 訴願。
第 10 條
依法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以其團體或個人名 義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向原委託機關提起訴願。
第 11 條
原行政處分機關裁撤或改組,應以承受其業務之機關視為原行政處分機關 ,比照前七條之規定,向承受其業務之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32
0
#755105
原委託機關(原院)或其(院以下原委託機關)直接上級機關
7
0
#730982
向委託機關或直接上級機關提起

請問 "其" 是指 原委託機關嗎 
                 還是受委託機關 ??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