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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父親把房子贈與女兒,但,要求在35歳需結婚,否則要收回房子。下列何者有誤?
(A)此約定不成,房子已移轉父親無權過問。
(B)假如女兒沒有結緍,父親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C)女兒35歳沒結婚,贈與失效。
(D)解除條件不成就,贈與契約仍有效。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龜龜 高一上 (2012/08/04)
父親把房子贈與女兒,但,要求在35歳需結婚,否則要收回房子:(1)此約定不成,房子已移轉,父親<還是有權>過問。 (2)假如女兒沒有結緍,父親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3)女兒35歳沒結婚,贈與失效。 (4)解除條件不成就,贈與契約仍有效。民法第 412條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負擔以公益為目的者,於贈與人死亡後,主管機關或檢察官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民法第 416條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 ,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看完整詳解
4F
Sid(已上榜106年地特 研二上 (2017/10/07)

題目的描述不夠完整,最佳解也只能解釋一部分而已


5F
楊又誠 大一下 (2018/03/07)

請問B選項是根據哪一條啊??

6F
Chen Hong We 國三上 (2018/04/10)

給 楊又誠
我個人的看法,B選項應是根據 不當得利 而來的

民法第179條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民法第181條  不當得利之受領人,除返還其所受之利益外,如本於該利益更有所取得者,並應返還。但依其利益之性質或其他情形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希望有解答到你的疑問,若我的回答有錯,請摩友們給予指正,謝謝大家!

父親把房子贈與女兒,但,要求在35歳需結婚,否則要收回房子。下列何者有誤?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