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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現行刑事訴訟法對於強制辯護案件所採之辯護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為其辯護
(B)其他審判案件,低收入戶被告未選任辯護人而聲請指定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為其辯護
(C)辯護人接見羈押之被告,如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禁止其接見
(D)在未設置公設辯護人之法院,可指定律師或法官充任辯護人


答案:B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龍共君 大四上 (2018/06/13)
(A)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為其辯護 ->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B)其他審判案件,低收入戶被告未選任辯護人而聲請指定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為其辯護 (C)辯護人接見羈押之被告,如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禁.....看完整詳解
9F
Cloudy Cheng 大三上 (2018/03/26)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3 在未設置公設辯護人之法院,修正刑訴§31之辯護人,由審判長指定律師推事充之

11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1/12/12)
(B)其他審判案件,低收入戶被告  未選辯護人而聲請指定  (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為其辯護 辯護人(A)被告具原住民身分,犯刑法第 304 條第 1 項之強制罪,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案件 (O;不屬於強制辯護案件。若是依通常程序起訴則屬於強制辯護案件) 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之強制辯護案件? 被告為低收入戶,犯刑法第 277 條第 1 項之普通傷害罪,而聲請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其辯護案件
(低收住戶而聲請指定者) 被告犯刑法第 328 條第 1 項之普通強盜罪(法定本刑為 5 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 (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犯刑法第 174 條第 1 項之放火罪(法定本刑為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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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刑事訴訟法對於強制辯護案件所採之辯護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於審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