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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現行法令禁止的公務員不當行為,並未包括下列何者?
(A)不得遲到早退
(B)不得收受饋贈
(C)不得洩漏機密
(D)完全不得投資事業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2F
ニ ン 國三下 (2012/12/11)
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於非屬其服務監督之農、工、礦、交通或新聞出版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兩合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或非執行業務之有限公司股東,而其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者,不在此限

沒有完全不得
3F
龜龜 高一上 (2013/01/08)


現行法令禁止的公務員不當行為,並未包括下列何者?
(A)不得遲到早退
(B)不得收受饋贈
(C)不得洩漏機密
(D)完全不得投資事業


~解析 :


(A)現行法令「禁止」的「公務員不當行為」,包括 →不得遲到早退。
ANS :
⊙公務員服務法第11條 ( 按時辦公義務 )
公務員辦公,應依法定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其有特別職務經長官許可者 ,不在此限。
公務員每週應有 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業務性質特殊之機關,得以輪休或其他彈性方式行之。
前項規定自民國 90年 1月 1日起實施,其辦法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定之 。


(B)現行法令「禁止」的「公務員不當行為」,包括 → 不得收受饋贈。
ANS :
⊙公務員服務法第16條 ( 公務員贈受財物之禁止 )
公務員有隸屬關係者,無論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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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龜龜 高一上 (2013/01/08)


精修 (一) :

「公務員」之「不正當行為」的「禁止事項」:

⊙公務員服務法 :


第 4 條
(公務員之保密義務)
  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 ,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
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 第 5 條
(公務員優良品德之義務)
  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 ,吸食菸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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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令禁止的公務員不當行為,並未包括下列何者? (A)不得遲到早退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