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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營業員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向乙購買房屋一間,雙方約定房屋過戶後次日甲應給付剩餘款項,但甲並未依約付款,乙得如何主張其權利:
(A)立刻解除契約
(B)終止契約
(C)定期催告
(D)撤銷契約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1F
我的靴子裡有蛇 大四上 (2013/10/26)
有定期限 不是不用催告嗎??
有高手能解答一下嗎 感謝
2F
張翠容 國二上 (2013/11/04)
第254條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 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
3F
WIZ*ONE 小五上 (2019/03/07)

說明如下:

1.依§229I:給付有確定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甲未依約付款,故負遲延責任。

2.其法律效果依§254: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甲)遲延給付者,他方(乙)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

甲向乙購買房屋一間,雙方約定房屋過戶後次日甲應給付剩餘款項,但甲並未依約付款,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