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這題是採學說,不是實務?what the funk都說了先不要
教唆犯客觀上要有 使正犯產生犯意+正犯著手實行犯罪
正犯未著手犯罪刑法不處罰失敗的教唆
因此此題教唆犯無罪 正犯預備殺人(殺人有處罰預備)
另外補充未遂的三個重點 1.基於故意2.著手後3.結果犯才有處罰未遂
正犯沒有施行=無共犯(共犯之從屬性)
正犯施行的條件:完成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
正犯沒有「著手」,僅為預備犯→
同理可證沒有成立犯罪構成要件→
從此可得出共犯沒有犯罪
甲唆使乙殺 A,乙持刀埋伏等候 A 之際,遭巡邏警員逮捕,甲、乙應如何論罪?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