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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將其房屋之所有權移轉予乙之法律行為,其性質為:
(A)負擔行為
(B)債權行為
(C)準物權行為
(D)物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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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林心樺 高三下 (2012/03/06)
物權得直接支配管領特定物並具有排他性的權利,稱為物權。其內容通常包括使用收益處分權等權能,依民法物權編的規定,物權有所有權、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抵押權、質權、典權、留置權八種。其他法律規定者如︰動產抵押權、船舶抵押權等。 債權特定人得請求特定人為一定給付(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稱為債權。如出租人得請求承租人給付租金;買主得請求賣主交付買賣物。準物權非民法上的物權,而在法律上視為物權,準用民法關於不動產物權的規定者,稱為準物權。例如礦業權、漁業權。債權行為債權行為是以發生債權債務關係為內.....看完整詳解
2F
劉智賢 小二上 (2012/08/01)
民法758條
3F
Echiann Chen 小五上 (2012/12/22)
準物權就是像漁業權和礦物權那類的,物權就是真的看得到實體,直接交付給你的物品像是房屋和汽車這類的

4F
Ben Hu 大一下 (2013/04/15)
所以說 看不見實體的 就把它歸在準物權方面囉

甲將其房屋之所有權移轉予乙之法律行為,其性質為:(A)負擔行為 (B)債權行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