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將自己所有之A土地設定抵押權予乙之後,甲可否再將A地出租予丙?
(A)否,因甲之處分權受到限制
(B)可,因甲之使用收益權並未受到影響
(C)否,因乙之抵押權具有排他性
(D)否,因丙之租賃權具有對世性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1), B(891), C(110), D(9), E(0) #288674
統計: A(71), B(891), C(110), D(9), E(0) #288674
詳解 (共 6 筆)
#1272560
地主甲將土地抵押給乙(例如銀行)換取金錢,除非甲到最後無法還錢給乙,不然甲在還款期限到之前,都還是有土地的所有權,要租用給丙也是地主甲的權力。
15
0
#1272553
什麼是土地抵押權?
土地抵押權是土地受押人對於土地抵押人不移轉占有並繼續使用收益
而提供擔保的土地,在債務不能履行時可將土地的插賣價款佯為受清償的擔保物權。土地受押人稱為主地抵押權人。設定土地抵押權時,作為標的物的土地並不發生轉移,它仍為土地抵押人占有使用,只以其代表經濟價值的某項權利(如所有權、使用權)作擔保。這樣,土地抵押人在取得貸款後更能發揮土地的經濟效益。只是當抵押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將土地拍賣並優先受清償。抵押人如果按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償還債務,則土地如期回到抵押人手中,抵押權則自動消失。
9
0
#5827574
設定抵押權,並不會移轉所有權,因此對於甲而言不影響使用收益權,實際上,有多數民眾藉由出租土地收取租金來繳貸款,此乃聰明的投資行為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