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甲可以主張嗎?
我個人覺得甲主張沒有問題
乙對甲原則上不得主張互相抵銷,是因為此原因而不生效力,但若甲同意互相抵銷,還是有效。無效V.S不生效力無效:自始無效,不會有生效的可能,即絕對無效不生效力:因為某種因素而不生效力,若將此種因素排除,則可生效,即相對有效
甲欠乙貨款10萬元未清償,乙心有未甘,遂私下砸毀甲之車輛,造成10萬元之損害,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