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1年 - 101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純選擇)#8407 |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1年 - 101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純選擇)#8407

年份:101年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甲男乙女為夫妻,有子女丙、丁二人。戊擬收養丁為養子,於民國97年4月訂立收養書面契約後,即向法院聲請認可。甲於同年5月死亡,法院於同年6月認可戊、丁之收養關係。甲之遺產應由何人繼承?
(A)乙、丙、丁共同繼承
(B)乙、丙共同繼承
(C)乙單獨繼承
(D)丙、丁共同繼承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推薦的詳解#401522
未解鎖
註: 民法1079-3:收養自法院認...
(共 6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1
1
推薦的詳解#519649
未解鎖
收養自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溯及於收養契約...
(共 8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