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辦理委辦事項,得基於法令授權制定委辦規則,其制定之程序為何?
(A)縣政府訂定,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
(B)縣議會訂定,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
(C)縣政府訂定,函報立法院核定後發布
(D)縣議會訂定,函報立法院核定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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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58), B(487), C(176), D(158), E(2) #148440
統計: A(2058), B(487), C(176), D(158), E(2) #148440
詳解 (共 2 筆)
#111318
地方制度法
| 第 29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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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 ,得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中央法規之授權,訂定委辦規則。 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之;其名稱準用自治規則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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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717
就想,行政規則是機關自己的事,不關議會或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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