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市長請假或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副市長代行;此之職務上代行,係屬何種代理行為?
(A)法定代理
(B)指定代理
(C)授權代理
(D)命令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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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80), B(125), C(261), D(3), E(0) #148446

詳解 (共 7 筆)

#478364

答案應是A,請更改,謝謝~

機關內部權限變更,有以下兩種:
1、代理:代理首長為「法定代理」,代理同僚為「指定代理」
2、授權:上級單位或上級公務員,將部分權限授與下級單位或下級公務員之意。

                   若基於授權對外行文時,應以被授權者之名義為之,此稱為「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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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618
(B)指定代理:指一般公務員因故不能執行職務(例如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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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741
政府機關=指定代理=指代
民間企業=職務代理=職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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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857
答案是否應為 A

副市長為市長法定代理人  而且

"「代行」公文程式條例第4條第2項 規定如首長因故不能視事由代理人代行首長職務時,其機關公文,除署長姓名註明不能視事之理由外,應由代行人附署職銜、姓名於後,並加註代行二字。性質上屬 於法定代理之一種,係依法律規定,於一定事實發生時,機關首長之權限交由代行人行之。其特徵包括代行範圍為全部;被代行之首長對代行人無指揮監督之權,代 行人自負代行之責;代行之發生、消滅,皆依法律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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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975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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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480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B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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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510
答案是指定代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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