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也覺得奇怪 但是...第 3 條 下列船舶之船員,除有關航行安全及海難處理外,不適用本法之規定:一、軍事建制之艦艇。二、漁船。專用於公務用船舶之船員,除有關船員之資格、執業與培訓、航行安全及海難處理外,不適用本法之規定。船員法第三條是這麼寫的...
第一章 總則 §1 第二章 船員之資格、執業與培訓 §5 第三章 船員僱用 §12 第四章 勞動條件與福利 §26 第五章 船長 §58 第六章 航行安全與海難處理 §69 第六章之一 遊艇與動力小船之駕駛及助手 §75-1 第七章 罰則 §76 第八章 附則 §87
航行安全與海難處理屬何法之規定? (A)船員法 (B)海商法 (C)船舶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