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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地方自治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若台北市政府總預算案在年度開始後三個月之內仍未完成審議時,台北市政府應如何處理?
(A)由中央政府撥款先應付
(B)依照上一年度預算執行
(C)由台北市政府報請行政院邀集有關機關協商後,於一個月內決定之
(D)要求市議會加開臨時會,審議完成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QQ要上榜~ 大一上 (2013/05/04)
地制法§40④:  直轄市 報 行政院    縣(市) 報 內政部 .....看完整詳解
2F
張峻瑋 高三下 (2012/09/04)
若台北市政府總預算案在年度開始後三個月之內仍未完成審議時,台北市政府應如何處理?

由台北市政府報請行政院邀集有關機關協商後,於一個月內決定之
4F
艾蓮 國二下 (2023/04/24)

地方制度法

第 40 條
1. 直轄市總預算案,直轄市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送達直轄市議會;縣(市)、鄉(鎮、市)總預算案,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二個月前送達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審議完成,並於會計年度開始十五日前由

2.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發布之。

3.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對於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總預算案,如不能依第一項規定期限審議完成時,其預算之執行,依下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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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台北市政府總預算案在年度開始後三個月之內仍未完成審議時,台北市政府應如何處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