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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體育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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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 - 桃園縣100年國中(26-50)#5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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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0年 - 桃園縣100年國中(26-50)#5392 |
科目:
教甄◆體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0年 - 桃園縣100年國中(26-50)#5392
年份:
100年
科目:
教甄◆體育專業
若有人主張羽球發球不宜採部分練習而學習,主要是基於:
(A)細部動作的多寡
(B)細部動作間的相互依存性
(C)動作進行的速度
(D)可運用的練習時間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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