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第一章總則第一節法例中未有明文規定者,為下列何種法律原則?
(A)公益原則
(B)平等原則
(C)明確性原則
(D)信賴保護原則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40), B(17), C(86), D(56), E(0) #147178

詳解 (共 1 筆)

#110583

第 5 條 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

第 6 條 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第 7 條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第 8 條 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

第 9 條 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第 10 條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