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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行政處分之廢止,應自廢止原因發生後幾年內為之?
(A)二年
(B)三年
(C)五年
(D)十年


答案:A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Cheu Mi 國三下 (2011/12/17)
行程法§124  前條之廢止,.....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黃駿縢 高一上 (2012/09/21)
請問有舉例嗎?有點不清楚123跟124條的內容~謝謝
3F
it's me 大一下 (2015/07/25)
第 123 條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 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第 124 條前條之廢止,應自廢止原因發生後二年內為之。----->前條指的就是§123條

行政處分之廢止,應自廢止原因發生後幾年內為之?(A)二年(B)三年(C)五年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