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為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是屬於:
(A)誠實信用原則
(B)信賴保護原則
(C)比例原則
(D)明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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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5), B(105), C(6576), D(245), E(0) #136492
統計: A(55), B(105), C(6576), D(245), E(0) #136492
詳解 (共 5 筆)
#208731
行政程序法第七條第一款:行政行為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適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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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252
行政程序法第七條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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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080
因為不是在問他的方法模糊, 不清楚, 那才會是明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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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357
是拐了個小彎在考「比例原則」下的三個子原則(適當性、必要性、均衡性)中的「適當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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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822
為什麼不是明確原則?? 有人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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