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如因業務需要,其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幾人?
(A)5 人
(B)10 人
(C)15 人
(D)18 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5), B(344), C(41), D(20), E(0) #195161

詳解 (共 3 筆)

#601296
第 三 條   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五人。
  總統府及行政院如因業務需要,其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分別不得超過十八人及十人。
  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機關、安全機關、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以外之機關,得由各主管院依機關層次、 組織規模及業務性質,於二人額度內訂其機要人員員額,並送銓敘部備查。
17
1
#765085
各機關5人   行政院10人    總統府18人
12
1
#7244990

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第 3 條

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五人。
總統府及行政院如因業務需要,其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分別不得超過十八人及十人
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機關、安全機關、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以外之機關,得由各主管院依機關層次、組織規模及業務性質,於二人額度內定其機要人員員額,並送銓敘部備查。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