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下列關於訴願期間之敘述,何者正確?
(A)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 5 年者,不得提起訴願
(B)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 2 個月內為之
(C)訴願人因天災致遲誤訴願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 10 日內,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受理訴願機關申 請回復原狀
(D)訴願之提起,以訴願人寄送訴願書當日之郵戳日期為準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71), B(188), C(1076), D(314), E(442) #232170

詳解 (共 10 筆)

#214192

答A或C或AC者均給分是考選部公布,可能是有考生申訴,以擴大解釋,逾三年者,不得提起.所以逾五年,不是更不得

起.所以答A對,C也對

32
0
#209723
第十四條(訴願之提起限期)
  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前項期間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

      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

第十五條(訴願人遲誤訴願期間得申請回復原狀)
  訴願人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至遲誤前條之訴願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十日內,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受理訴願機關申請回復原狀。但遲誤訴願期間已逾一年者,不得為之。
14
0
#3085330

(B)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 2 個月為之  30日內

(D)訴願之提起,以訴願人寄送訴願書當日之郵戳日期為準 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

11
0
#349490
49條-基於法規之申請,以掛號郵寄方式向行政機關提出者,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準。
10
0
#656769
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
9
0
#214193
喔喔 原來如此 應該是擴大解釋  ......難怪歷屆 送分題這嘛多 因為這種類型的錯誤很多題
8
0
#867874
補充:
6F的法條是行程法

(D)真的容易混淆耶
5
0
#209722
答A或C或AC者均給分
5
0
#210676
...............答案不可能是a阿 你確定答A也對?????????考選部公布的嗎?
A.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 5 年者,不得提起訴願<=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不是五 年阿
B.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 2 個月內為之<=30日內
C.是對的
 
D. 訴願之提起,以訴願人寄送訴願書當日之郵戳日期為準<=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  





5
47
#1652295

訴願法第14條第二項明定,逾三年不得訴願,所以超過三年的五年 當然也不得訴願....

還是乖乖選最正確的c比較妥當

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