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鐵路法第61條,下列有關鐵路沿線兩側之公私建築限制之規定,何者錯誤?
(A)建築物妨礙行車視線者,得商請主管建築機關依法限期修改或強制拆除
(B)鐵路沿線兩側之公私建築,由鐵路機構商請當地縣市政府勘定鐵路行車視距及電車線供電線路之需要後限制之
(C)鐵路沿線兩側樹木及高莖植物,妨礙鐵路行車安全或供電線路者,得商請主管建築機關通知所有人或占有人後,砍伐或修剪之
(D)鐵路沿線兩側樹木及高莖植物,妨礙鐵路行車安全或供電線路者之修改、拆除或砍伐、修剪,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或方法為之,並予相當之補償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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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條高速鐵路以外鐵路沿線兩側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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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法 第 61 條 高速鐵路以外鐵路沿...
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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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鐵路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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