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19.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有關警察職權行使之期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警察於道路攔停車輛,如將駕駛人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時,其時間自攔停時起算,不得逾 3 小時
(B)治安顧慮人口之查訪期間,以 3 年為限,必要時,得經主管長官核准,再延長 1 次
(C)扣留之物,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外,期間不得逾 30 日
(D)警察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特定人相關資料,其期間最長不得逾 3 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470), B(116), C(2149), D(116), E(0) #2902547
統計: A(2470), B(116), C(2149), D(116), E(0) #2902547
詳解 (共 8 筆)
#5456504
看不出來A哪裡錯......
ㅤㅤ
「警察法規必讀聖經」的題目是這樣:
ㅤㅤ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有關警察職權行使之期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警察於道路攔停車輛,如將駕駛人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時,其時間自抵達勤務所起算,不得逾 3 小時
(B) 治安顧慮人口之查訪期間,以 3 年為限,必要時,得經主管長官核准,再延長 1 次
(C) 扣留之物,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外,期間不得逾 30 日
(D) 警察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特定人相關資料,其期間最長不得逾 3 年
ㅤㅤ
跟這題幾乎一樣
ㅤㅤ
但是「警察法規必讀聖經」的A選項是寫「自勤務所起算」.......這的確是錯的
可是「阿摩」的A選項是寫「自攔停時」.........................................這哪裡有錯?
ㅤㅤ
是阿摩的題目寫錯嗎? 還是A選項 錯的是其他地方?
19
1
#5634539
警察對於依法扣留之物,應簽發扣留物清單,載明扣留之時間、處所、扣留物之名目及其他必要之事項,交付該物之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依情況無法交付清單時,應製作紀錄,並敘明理由附卷。
依法扣留之物,應加封緘或其他標示妥善保管。因物之特性不適於由警察保管者,得委託其他機關或私人保管之,並通知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必要時,得以處分之相對人為保管人。
前項扣留之物,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外,期間不得逾三十日;扣留原因未消失時,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不得逾二個月。
6
0
#5425778
(A)
依據警職法
第 7 條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ㅤㅤ
ㅤㅤ
需有詢問、出示無法達成才發動帶返所
攔停不在發動條件內
ㅤㅤ
2
1
#5833436
詳解說A敘述不完整,好像C選項就有完整一樣,扣留也可以延長兩個月,不限30天啊
1
0
#5492973
A錯在哪???????????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