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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_專科警員班第 33 期正期學生組:化學科#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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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_專科警員班第 33 期正期學生組:化學科#61014 |
科目:
警專◆化學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_專科警員班第 33 期正期學生組:化學科#61014
年份:
103年
科目:
警專◆化學
複選題
31. 下列哪些組的物質,可用來說明倍比定律?
(A)氧與臭氧
(B) 一氧化碳與一氧化氮
(C) 水與過氧化氫
(D)一氧化氮與二氧化氮
(E)氧化鈣與氫氧化鈣。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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