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3.下列何者屬於「相牽連案件」之情形?
(A)甲、乙(彼此無關連)分別同時在同一家百貨公司內偷取財物
(B)甲深夜進入 A 位於郊區的豪宅內偷取財物,而後交由知情的乙銷贓
(C)甲深夜進入 A 位於郊區的豪宅內偷取財物,過一個月後,另有乙在過年期間對 A 豪宅直接 破門入內,對 A 全家洗劫一空
(D)甲在台北對 A 強制性交,過二週後,在基隆又對 B 強制性交
(E)居住新北的甲教唆居住桃園的乙對 A 行兇,一週後乙在新竹鬧區對 A 當街槍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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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04), B(1418), C(114), D(1216), E(1252) #3215197

詳解 (共 2 筆)

#6059295
A
甲、乙(彼此無關連)分別同時在同一家百貨公司內偷取財物
(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個別犯罪者)

甲深夜進入 A 位於郊區的豪宅內偷取財物,而後交由知情的乙銷贓
(犯與本罪有關係的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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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甲深夜進入 A 位於郊區的豪宅內偷取財物,過一個月後,另有乙在過年期間對 A 豪宅直接破門入內,對 A 全家洗劫一空
ㅤㅤ
D
甲在台北對 A 強制性交,過二週後,在基隆又對 B 強制性交
(一人犯數罪)
ㅤㅤ
E
居住新北的甲教唆居住桃園的乙對 A 行兇,一週後乙在新竹鬧區對 A 當街槍殺
(數人共犯一罪)
33
0
#604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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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601976
未解鎖
第 7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相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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