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憲法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下列依中央法規標準法對於中央法規之敘述,何者正
確?
(A)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B)下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C)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D)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稱為法律保留原則
(E)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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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53), B(1736), C(1877), D(257), E(1927) #1765841
統計: A(1953), B(1736), C(1877), D(257), E(1927) #176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