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5.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有關憲法修改程序之敘述,何者正確?
(A)先由立法委員提出憲法修正案
(B)修正案須公告半年
(C)再經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D)有效同意票數超過實際出席參與投票之選舉人半數即通過
(E)應經大法官審議並由總統明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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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66), B(1063), C(1057), D(324), E(70) #818731

詳解 (共 3 筆)

#1087438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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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8381
修憲、修土之難度是最高的,所以最終條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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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487
2F 有投票權的不一定都會去投下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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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864475
未解鎖
修憲與領土變更程序(憲增§1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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