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7.下列何者為警械使用條例第四條所稱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
(A)現行違
序人
(B)現行犯
(C)通緝犯
(D)被管收人
(E)被拘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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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 B(272), C(272), D(206), E(230) #3110131
統計: A(58), B(272), C(272), D(206), E(230) #3110131
詳解 (共 2 筆)
#7131462
答案請更正為DE
警械使用條例中的第4條3款: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
對象應該不包括現行犯跟通緝犯,因為現行犯跟通緝犯是「得」逮捕,不是「應」逮捕。
「應」逮捕之人例如家庭暴力防治法29條的家暴現行犯、受借提之人。
至於拘禁之人應是指已被限制人身自由意思,例如在拘留所中的被拘留人或是在押中的被告。
所以警察開槍抓現行犯,上法院常常敗訴 應該就是因為非依法令行為吧。
對象應該不包括現行犯跟通緝犯,因為現行犯跟通緝犯是「得」逮捕,不是「應」逮捕。
「應」逮捕之人例如家庭暴力防治法29條的家暴現行犯、受借提之人。
至於拘禁之人應是指已被限制人身自由意思,例如在拘留所中的被拘留人或是在押中的被告。
所以警察開槍抓現行犯,上法院常常敗訴 應該就是因為非依法令行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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