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7. 下列哪些事項屬警察官規?
(A)警察教育之種類
(B)警察人員之任官及免職
(C)執行勤務中殉職者之撫卹
(D)警察執行職務之服式
(E)警察人員之勤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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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7), B(2341), C(2213), D(313), E(441) #1802493

詳解 (共 4 筆)

#2837134
警察人員之官等、俸給、職務等階及官職之任免、遷調、服務、請假、獎懲、考績、退休、撫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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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3987
警察人員之官職任免、遷調、服務、請假、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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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7594
警察法施行細則 第 3 條 本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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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2108

(A)警察教育之種類

教育

 

(B)警察人員之任官及免職

官規

 

(C)執行勤務中殉職者之撫卹

官規

 

(D)警察執行職務之服式

服制

 

(E)警察人員之勤務方式

勤務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02&flno=3

警察法施行細則 第 3 條

 

本法    (警察法)   第3條第1項由中央立法事項如左:

 

一、警察官制,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機關之組織、編制等事項。

 

二、警察官規,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人員之官等、俸給、職務等階、及官職之任免、遷調、服務、請假、獎懲、考績、退休、撫卹等事項。

(B)   (C)

 

三、警察教育制度,指警察教育之種類階段及師資、教材之標準等事項。

 

四、警察服制,指各級警察人員平日集會、及執行職務時,著用服式等事項。

 

五、警察勤務制度,指警察勤務之單位組合勤務方式之基本原則事項。

 

六、其他全國性警察法制,指有關全國性警察業務之保安、正俗、交通、衛生、消防、救災、營業建築、市容整理、戶口查察、外事處理及上列5款以外之有全國一致性之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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