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9.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前,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但興辦何種事業有公
共安全急需使用土地未及與所有權人協議者可以除外?
(A)國防事業
(B)交通事業
(C)公用事業
(D)水利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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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3), B(176), C(35), D(162), E(0) #2390361
統計: A(183), B(176), C(35), D(162), E(0) #2390361
詳解 (共 2 筆)
#4335129
第 11 條
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除國防、交通或水利事業,因
公共安全急需使用土地未及與所有權人協議者外,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
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所有權人拒絕參與協議或經開會未能達成協議且無
法以其他方式取得者,始得依本條例申請徵收。
公共安全急需使用土地未及與所有權人協議者外,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
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所有權人拒絕參與協議或經開會未能達成協議且無
法以其他方式取得者,始得依本條例申請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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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8596
土地徵收條例 11
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除國防、交通或水利事業,因公共安全急需使用土地未及與所有權人協議者外,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所有權人拒絕參與協議或經開會未能達成協議且無法以其他方式取得者,始得依本條例申請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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