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9. 我國法規對於包裝食品標示中有關「指定標示事項」之管 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產品品名「減鈉鹽」者,其氯化鈉含量為低於 50%之 市售包裝食鹽產品
(B) 產品為即食食品者,需依冷藏及冷凍保存方式,標明 「須冷藏」或「須冷凍」之字樣於產品包裝上
(C) 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者,應於包裝上顯著標示「全素 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植物五辛素」 等字樣
(D) 使用基因改造之黃豆或玉米所製造之醬油、黃豆油、 玉米油、玉米糖漿、玉米澱粉等產品,可以不需要標 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等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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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3), B(26), C(11), D(95), E(2) #2068908
統計: A(83), B(26), C(11), D(95), E(2) #2068908
詳解 (共 1 筆)
#6161378
主旨:訂定「市售包裝減鈉鹽應標示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一日(以製造日期為準)生效。
一、實施食品類別(品項):氯化鈉含量低於百分之六十五之市售包裝食鹽產品。
二、標示事項:
(一)氯化鈉含量低於百分之六十五之市售包裝食鹽產品,應以「鉀鈉鹽」或「減鈉鹽」為產品品名。
(二)前開食品標示內容:應註明「減鈉」字樣及鉀離子含量,並應以中文顯著標示「腎病變者應諮詢醫師或營養師是否適宜使用」等警語字樣。
(三)警語標示字樣之字體,長寬不得小於四公厘且其顏色須與產品外包裝底色明顯不同,俾利辨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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