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42.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原債權,依民法規定,因下列何事由而確定?
(A)債權人拒絕繼續發生債權,債務人請求確定者
(B)擔保債權之範圍變更,致原債權不繼續發生者
(C)債權人經裁定宣告破產者
(D)抵押物因他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經法院查封,而為最高限額抵押權人所知悉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04), B(201), C(114), D(210), E(0) #2390414

詳解 (共 1 筆)

#4290822

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原債權,除本節另有規定外,因下列事由之一而

確定:

一、約定之原債權確定期日屆至者。

二、擔保債權之範圍變更或因其他事由,致原債權不繼續發生者

三、擔保債權所由發生之法律關係經終止或因其他事由而消滅者。

四、債權人拒絕繼續發生債權,債務人請求確定者

五、最高限額抵押權人聲請裁定拍賣抵押物,或依第八百七十三條之一之

    規定為抵押物所有權移轉之請求時,或依第八百七十八條規定訂立契

    約者。

六、抵押物因他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經法院查封,而為最高限額抵押權人

    所知悉,或經執行法院通知最高限額抵押權人者。但抵押物之查封經

    撤銷時,不在此限。

七、債務人或抵押人經裁定宣告破產者。但其裁定經廢棄確定時,不在此限。

1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