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司法考试◆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
95年 - 2006司法考试(卷二)#11217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95年 - 2006司法考试(卷二)#11217 |
科目:
司法考试◆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5年 - 2006司法考试(卷二)#11217
年份:
95年
科目:
司法考试◆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複選題
68.甲、乙二公司与刘某、谢某欲共同设立一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以如下方式出资。下列哪些出资是不合法的?
(A)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8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60万元出资
(C)刘某以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保险单出资
(D)谢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