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7. 依據師資培育法規定,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不包括下列哪一種課程?
(A)教育專門課程
(B)教育專業課程
(C)教育通識課程
(D)教育實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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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8), B(35), C(659), D(131), E(0) #1455730

詳解 (共 3 筆)

#2636302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括: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

(1)普通課程:學生應修習之共同課程,亦即各系所學生完成學位的課程要求。

(2)專門課程:未來要成為一個物理老師、國文老師、生物老師……, 所應具備各科的專門知識稱為學科專門知識。包含那些學分, 請看「各學科(領域、群科)教師專門課程科目學分一覽表」。這些課程係由各系所開設。

(3)教育專業課程:不論您要成為那一科的老師,例如:您要當(中等教育)老師,都得修教育專業課程 26 學分(含)以上,而這一部分的課程由師資培育中心負責。 


資料來源:

概念篇 - 台大師資培育中心 - 國立臺灣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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