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710.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非下列哪些情形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A)歇業或轉讓時
(B)勞工 1 個月內曠工達 6 日者
(C)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D)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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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 B(4), C(14), D(17), E(0) #3779440

詳解 (共 1 筆)

#7409348

第11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1.歇業或轉讓。
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3.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4.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
5.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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