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77.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計畫,應包括以下哪些政策、程序及控管機制?
(A)確認客戶身分及客戶交易對象之姓名與名稱之檢驗
(B)針對帳戶交易進行持續監控
(C)針對一定金額以上之通貨與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進行申報
(D)指定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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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70), B(2076), C(2155), D(2020), E(4) #1867595
統計: A(2170), B(2076), C(2155), D(2020), E(4) #1867595
詳解 (共 3 筆)
#4872286
【銀行業-第六條】
第一項第二款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計畫,應包括下列政策、程序及控管機制:一、確認客戶身分。
二、客戶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及名稱查核
三、帳戶及交易之持續監控。
四、通匯往來銀行業務。
五、紀錄保存。
六、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申報。
七、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申報。
八、指定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負責遵循事宜。
九、員工遴選及任用程序。
十、持續性員工訓練計畫。
十一、測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制度有效性之獨立稽核功能。
十二、其他依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法令及本會規定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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