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80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有下列何種情形,不能免自行負擔門診藥品費用?
(A)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開藥二十八天以上)者
(B)接受牙醫醫療服務者
(C)中藥藥品費用
(D)接受論病例計酬項目服務者
統計: A(10), B(41), C(48), D(47), E(1) #409504
詳解 (共 9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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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費用 |
應自行負擔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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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醫基層醫療單位/地區醫院/中醫 |
區域醫院/ 醫學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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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以下 |
0元 |
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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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00元 |
20元 |
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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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0元 |
40元 |
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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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00元 |
60元 |
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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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500元 |
80元 |
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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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600元 |
100元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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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700元 |
120元 |
1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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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800元 |
140元 |
1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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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900元 |
160元 |
1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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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1,000元 |
180元 |
1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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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100元 |
200元 |
200元 |
低收入戶(由社政單位補助)/ 中低收入者/ 身心障礙者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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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200元 |
2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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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300元 |
2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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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1,400元 |
2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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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1,500元 |
2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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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元以上 |
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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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對象持醫院開立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開藥二十八天以上),第一次調劑以當次調劑慢性病藥品費用與一般藥品費用併計應自行負擔之門診藥品費用。
下列情形之一者,免計應自行負擔之門診藥品費用:
1.接受牙醫醫療服務。
2. 接受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所定論病例計酬項目服務。
3.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者及身心障礙者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開藥二十八天以上)。
4. 持西醫基層醫療單位及中醫門診開立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開藥二十八天以上)。
5. 持醫院開立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二次及第三次調劑(開藥二十八天以上)。
112.7.1
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C08461B21E02098D&topn=787128DAD5F71B1A
這題考的是全民健保中關於「門診藥品部分負擔」的豁免規定。題目問的是「不能免」,也就是「誰還是得乖乖掏錢繳藥品的部分負擔」。
根據 image_3b9b46.jpg,正確答案是複選的 (B) 與 (C)。我們來逐一拆解這四個情境背後的健保收費邏輯:
❌ 為什麼 (B)、(C) 不能免?(也就是必須繳錢,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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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接受牙醫醫療服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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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邏輯: 牙醫看診雖然主要以「處置、手術」為主(例如洗牙、補牙、拔牙),但如果牙醫師看完診後,開了止痛藥、消炎藥或抗生素的處方箋給你,這筆藥費依然要回歸一般的門診藥品計費規定,病患必須依照藥費級距,自行負擔部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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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中藥藥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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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邏輯: 去看中醫拿科學中藥(藥粉)或水藥,健保是有明確規定必須收取「中藥藥品部分負擔」的(例如基本天數內固定收 20 元,超過天數再依規定往上加)。因此,中醫的藥品費是不能免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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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 (A)、(D) 可以免?(符合免收條件,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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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開藥二十八天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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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邏輯: 這是健保推行已久的核心鼓勵政策!為了讓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能安心長期服藥,並減少頻繁回診浪費醫療資源,只要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慢箋)領藥,健保就會免收你的藥品部分負擔。(註:雖然近年健保針對大醫院的第一次領藥規定有微調,但在法規基本精神與這類經典考題中,慢箋的精髓就是為了減輕病患藥費負擔而設計的免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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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接受論病例計酬項目服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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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邏輯: 「論病例計酬」就像是買旅行社的「包套行程(吃到飽)」。針對特定的疾病或手術(例如某些產婦自然產、特定的白內障手術等),健保會給付醫院一個「固定的總價」。既然是包套,病患繳交的部分負擔也是一個算好的「包裹定額」,這個定額已經涵蓋了療程中所有的處置與用藥,所以不會再額外單獨扒一層皮,去跟你收一筆名為「門診藥品部分負擔」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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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場秒殺總結:
在健保法規中探討「免收藥品部分負擔」時,請直覺聯想健保的兩大防浪費/包套機制:「慢箋(鼓勵去社區藥局穩定領藥)」與「論病例計酬(包裹式給付,不拆項計費)」。剩下的牙醫、中醫或是一般小感冒拿藥,通通都要照規矩繳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