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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設甲向乙購買一輛機車已經簽約,約定第二天交車並交付價金,未料 當天晚上機車被無名火波及致全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仍應支付價金給乙
(B) 乙仍應交付機車給甲
(C) 若甲已支付價金給乙時,不得請求返還
(D) 甲、乙皆可免交車及交付價金之義務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沈小魚 高一下 (2012/08/27)
民法§225 I :「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務人免給付義務」。甲乙雙方皆是債務人&am.....看完整詳解
7F
羅元鈞 高三上 (2019/12/11)
交易失敗,乙直接虧一台車,甲則是沒有買到
8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12/10)

(A)甲仍應支付價金給乙 → 錯誤。乙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機車被無名火波及至全毀)致給付全部不能,故甲(依民法第266條第1項)免為對待給付之義務,即甲毋庸支付價金給乙。

《民法》第266條(危險負擔──債務人負擔主義):「I. 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一方之給付全部不能者,他方免為對待給付之義務;如僅一部不能者,應按其比例減少對待給付。II. 前項情形,已為全部或一部之對待給付者,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

(B)乙仍應交付機車給甲 → 錯誤。債務人乙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機車被無名火波及至全毀)致給付不能,故乙(依民法第225條第1項)免給付義務,即乙毋庸交付機車給甲。

《民法》第225條(給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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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Rau Le Creuse 高三下 (2022/08/05)
「無名火」是怎樣證明乙沒有保管過失?
這題分明是要以關鍵字通靈考題的考點,再對題作答。
又一次教訓我要學會看考點比正確重要。

設甲向乙購買一輛機車已經簽約,約定第二天交車並交付價金,未料 當天晚上機車被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