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股人延欠第一次發行股份應繳之股款時,發起人應定幾個月以上之期限催告該認股人照繳..-阿摩線上測驗
2F Ya-Ting Chang 高三下 (2012/06/18)
141:第一次發行股份總數募足時,發起人應即向各認股人催繳股款,以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時,其溢額應與股款同時繳納。 142:認股人延欠前條應繳之股款時,發起人應定一個月以上之期限催告該認股人照繳,並聲明逾期不繳失其權利。…
152:第一次發行股份募足後,逾3個月而股款尚未繳足,或已繳納而發起人不於2個月內召集創立會者,認股人得撤回其所認之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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