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舊)郵政法規大意 (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6章)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郵件無法投遞時,中華郵政公司應如何處理?
(A)退還寄件人
(B)招領揭示之
(C)逕行處分
(D)送派出所候領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1F
Taickbin Chi 高二上 (2016/05/16)
郵政法 第二十二條 各類郵件,應按其表面所書收件人之地址投遞之。但依第二十四條或依第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關改投、改寄或不按址投遞情形,不在此限。 郵件無法投遞,應: 1.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 2.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揭示之(招領揭示期一個月)。 3.經過相當時期,無人領取時,得由中華郵政公司處分之。
2F
yu 大一上 (2022/09/07)

無法投遞處理順序

1.退還寄件人。若無法
2.由中華郵政公司招領揭示之一個月。無人領
3.中華郵政公司處分之。

 

郵件無法投遞時,中華郵政公司應如何處理? (A)退還寄件人 (B)招領揭示之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