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是一種抽象的概念,自十六世紀布丹(Jean Bodin)提出後,成為普世所接受的政治主張。主權是指國家擁有至高無上的決策與執行政策的權威,其涵蓋兩層意義,一是擁有主權的政府對內可以在其領土內做成最高的權威性決定,二是對外則是獨立且獲得其他國家承認,也就是對外獨立自主的意思。主權是區分國家和其他團體的重要依據,唯有國家擁有主權,其他團體雖可號稱擁有土地和人民,但卻無法做成權威性的決策。權威性決策最明顯的特徵就是國家壟斷合法使用武力的權力。
針對我國十餘年來不斷地向聯合國及其所屬機構叩關失敗,說明我國哪一項國家的構成要素..-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