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觸覺型兒童而言,下列那一項是Viktor Lowenfeld(1903-1960)所提出的繪畫表現特徵?
(A)擅於畫面構圖的整體安置
(B)習慣於從描繪對象的細部開始描繪
(C)容易掌握所描繪對象精確輪廓
(D)善於處理畫面的空間感
統計: A(142), B(981), C(120), D(197), E(0) #421775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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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項目 |
視覺型兒童的特質 |
觸覺型兒童的特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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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物表現 |
1、依客觀的視覺經驗作畫 2、畫人的四肢時已能描繪出關節的動作,並注意到各部分的比例和姿態的變化。 3、在視覺上,會注意到因動作獲大氣和光線引起的姿勢及色彩上的變化。 4、表現法很像寫實主義與印象主義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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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主觀的感受、情緒經驗作畫 2、對感興趣部分常做誇張的表現 3、依個人情緒上的變化,認為是重要的部分就特別強調表現,而其他的部分就以簡略的方式表現 4、不太注意身體各部分的比例關係 5、作品呈現表現主義的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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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空間表現 |
1、畫面的景物、物體近景大而遠景小,表現出三度空間 2、能留意到明暗、陰影、地平線等現象 3、以旁觀者的角度描繪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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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採圖式期的作風,以基地線表現空間的概念,沒有注意到空間的深度。 2、只有主題有需要表現空間時才描寫,否則予以省略。 3、空間的意義是透過自我價值判斷的結果 4、遠處物體的體積大小依主觀價值判斷而定 5、觸覺空間的透視屬於價值的透視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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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色彩表現 |
1、使用接近於自然的色彩 2、注意到因距離與環境之不同,物景與色彩也隨之而變化視覺現象 3、注意到色彩隨著光線的變化而發生變化的現象 |
1、使用主觀感情的色彩 2、色彩只與感情發生關係,而不與自然發生關係 3、不太重視光線與色彩的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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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設計表現 |
較注意視覺與美的效果 |
較注意材料與使用的效果 |
依據Lowenfeld, Viktor. & Brittain,nW. Lambert(1987)歸納指出,
視覺型兒童的特質包含:
1、主要媒介依賴眼睛、且具有觀察性向的心理素質。
2、屬於客觀的創作類型。
3、要從事物的外貌來獲取經驗。
4、能看到事物的整體,不忽略細節,並且能將整體印象分析為細節及部份印象。
5、從物體的外輪廓開始表現,然後才以細節充實形體。
6、視覺分析可以穿透物體的本質:包括(1)形狀和結構特徵的分析。(2)由光線、陰影、色彩、空氣及距離所造成的形狀或結構的改變。
7、具有將運動感及觸覺經驗轉化為視覺經驗的傾向。
觸覺型兒童的特質則包含:
1、主要媒介是身體本身肌肉感應、運動經驗、接觸的體驗、自我與外在世界的價值關係體驗。
2、作品屬於自我投射的結果,將身體的、感情的、接觸的瞭解表現成為事物形狀的特徵。
3、屬於高度主觀的創作類型。
4、不會把運動感或觸覺經驗轉化為視覺經驗,而是滿足在觸覺經驗或運動感本身。
5、比例採價值的比例而非視覺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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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通常對事物的經驗是片斷的,除非對事物本身有興趣,才會將事物片斷的經驗加以綜合,不會建立綜合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