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班會的目的,在透過所有參加人員一起集思廣益,來解決問題。關於班會的議事規則,何者錯誤?
(A) 動議以書面為之者稱提案
(B) 對象是人時,表決原則是先提名、先表決
(C) 導師不得出席,也不可加入表決
(D)發言超出議題範圍,出席人可提出秩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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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4), B(202), C(2544), D(120), E(0) #315918

詳解 (共 7 筆)

#481485
->提名,表決
->提名,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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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484
導師可出席,指導班會進行程序,不可加入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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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332
現行的會議規範第八十五條,對秩序問題之解繹為:「對於議案進行中之錯誤,或其他事件,足以破壞議事之秩序者,得提出秩序問題。」就意義而言,是指會議進行中,主席基於職權處理事務,在處理表決的先後與規定不合;表決的方式有所不妥,或處理會議情況有失妥當等。又會眾發言有超出議題範圍,不應提出動議而提出,其他會議參與人士惟恐將錯就錯的愈錯愈大時,而提出一種糾正程序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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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9569

以前開班會,導師都會坐在後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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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370
對象是人,與對象是事,在表決程序上有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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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1844
為什麼要分人&事的先後順序不同?有什麼依據嗎?不然真的是無聊透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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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378
為什是C?不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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