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5條
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 自核發時生效
通常保護令失效前 法院得依當事人或被害人之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之 延長保護令之申請每次延長期間為二年以下
(C)保護令延長之期間為 2年以下,次數不限(D)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得不經審理程序。
關於保護令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保護令之聲請,由被害人之住居所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