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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關於時效取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時效取得為原始取得
(B)不動產所有權之時效取得,限於他人未經登記之不動產
(C)不動產之所有權之時效取得,當該占有人一完成時效取得之要件,立即取得不動產之所有權
(D)占有人變為不以所有之意思而占有者,其所有權之取得時效中斷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Yan 大三下 (2012/01/18)
(C)只取得登記權.....看完整詳解
2F
鄭婷尹 高一下 (2012/11/13)
請問選項(B)有錯嗎,第772條,於已登記之不動產,亦同。(修正98.1.23)
3F
Weis 高二上 (2013/02/01)
772係指「所有權以外」之財產權喔。
4F
小李子 高一上 (2014/03/22)

(D)771條(取得時效之中斷)

占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有權之取得時效中斷
  一、變為不以所有之意思而占有

  二、變為非和平或非公然占有。

  三、自行中止占有。

  四、非基於自己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但依第九百四十九條或第九百六十二 

條規定,回復其占有者,不在此限。
  依第七百六十七條規定起訴請求占有人返還占有物者,占有人之所有權取得

時效亦因而中斷。

關於時效取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時效取得為原始取得 (B)不動產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