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及地方機關之印信,其首長為薦任以上者,由總統府製發;
軍事機關、學校、部隊其主官編階為將級者,由總統府製發印或關防及職章
其主官編階為上校以下者,由國防部按軍事權責劃分原則,決定其印或關防及職章之製發機關
應由總統府製發之印或關防及職章,如因特殊情形不及製發時,得由行政院依定式暫為製發由國防部依定式暫為製發
文職簡任以上,武職將級之幕僚長,為辦理公務有使用職章之必要時,得層請總統核准製發職章
關於軍事機關、學校、部隊之印信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軍事機關、學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