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先簽後稿」擬辦之案件,其性質何者為非
(A)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
(B)依法准駁,但案情特殊須加說明之案件
(C) 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
(D)重要人事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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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 B(436), C(24), D(142), E(0) #199050

詳解 (共 3 筆)

#226381
「先簽後稿」指案情內容複雜,必須先行簽准後再辦稿之案件。例如: 1、制定、訂定、修正、廢止法令案件。 2、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 3、牽涉較廣,會商未獲結論案件。 4、擬提決策會議討論案件。 5、重要人事案件。 6、其他性質重要必須先行簽請核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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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977

依法准駁,但案情特殊須加說明之案件---簽稿併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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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6439
a跟c選項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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