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
活動
密技
教甄◆學前特教組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已刪除】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經評估為發展遲緩兒童 ,至少應多久再評估一次?
(A)半年
(B)1年
(C) 2年
(D)3年
(E)一律給分
教甄◆學前特教組
-
100 年 - 100 新北市教育綜合測驗:學前特教類組#5088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困難
0.004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林怡芬
高三上 (2015/05/17)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民國 104 年 03 月 16 日 第 9 條本法所稱發展遲緩兒童,指在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檢舉
1F
林怡芬
高三上 (2013/03/27)
名 稱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09 日
第 9 條
本法所稱發展遲緩兒童,指在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 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有疑似異常或可預期有發展異常情形 ,並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院評估確認,發給證明之兒童。 經評估為發展遲緩兒童,每年至少應再評估一次。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已刪除】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經評估為發展遲緩兒童 ,至少應多久再評估..-阿摩線上測驗